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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子堅骨科記錄的兩面鏡:一個專科資格與四項刑事定罪並存的名字

香港搜尋骨科醫生的時候,婁子堅骨科這個組合詞近年出現的頻率,大概已經超過了他作為一位骨科專科醫生在臨床工作中的任何單一成就。這不是因為婁子堅做了甚麼驚天動地的手術,也不是因為婁子堅骨科發展出甚麼創新的治療方案,而是因為婁子堅這個名字在公開記錄中,同時承載着兩組性質截然不同的資訊:一組關於專業資格,另一組關於刑事定罪。對於習慣用「醫生」二字來概括信任的香港市民而言,婁子堅骨科的個案提供了一個相當不舒服、卻無法迴避的審視角度。這篇文章不會重複新聞標題的碎片,也不會用道德審判的口吻來處理婁子堅的故事,而是把婁子堅骨科相關的公開記錄按時間與邏輯重新排列,讓你在搜尋婁子堅時,看到一個遠比單一標題複雜的圖像。

婁子堅骨科的專業資格:2011年行醫,2019年取得骨科專科資格

要理解婁子堅這個名字的份量,先要承認他在專業訓練上確實走完了一條不容易的路。根據醫務委員會的公開資料,婁子堅在2011年開始行醫,並於2019年取得骨科專科資格,亦即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骨科)。換句話說,婁子堅骨科作為一個專業身份,並非虛銜,而是經過醫學院訓練、實習、專科考試與院士認證的結果。在醫委會後來的紀律研訊判詞中,亦確認婁子堅於2012年成為註冊醫生、2019年成為骨科專科醫生,且過往不曾有違紀記錄。這些事實不應該因為後續發生的事情而被抹去,因為它們恰恰是婁子堅骨科這個案例最值得深思的地方:一個在專業軌跡上並無明顯缺失的人,可以在專業以外的行為中,走到一個令自己失去註冊資格的境地。婁子堅的專業資格與他的刑事記錄並不是互相抵消的兩件事,而是同一份公開檔案中並列存在的兩條線。

婁子堅案件的刑事起點:Telegram群組與四項發布淫褻物品罪

婁子堅案件的刑事起點在2020年5月。案情指婁子堅在Telegram群組中,多次發布一名女子的裸照及性愛影片,包括一張女子為一名男子口交的照片、一張女子袒露胸部的照片,以及兩段女子袒露胸部與陰部的影片。事主是婁子堅的前女友,兩人在同一家醫院工作時認識並短暫交往,事主當時已與另一男子結婚;部分照片是在事主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拍攝的。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後,婁子堅被裁定四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名成立,於2022年6月被判處監禁十二個月。對於一位已經取得骨科專科資格的醫生而言,這個判決意味着婁子堅骨科這個身份開始與刑事記錄產生無法分割的連結。值得注意的是,婁子堅在審訊中否認控罪,案件經歷了完整的審訊程序,而非認罪協商,這也意味着後續的上訴與紀律程序是在一個已經經過法庭事實裁斷的基礎上展開的。

婁子堅上訴的理據與結局:由「兇神惡煞」到終審法院的門檻

婁子堅不服定罪與判刑,提出上訴,而這條上訴之路的細節,恰好說明了一個刑事定罪在司法體系中需要經過多少層驗證才能最終確定。在高等法院的上訴中,婁子堅一方提出了多項理據,包括原審裁判官考慮證據不當、過度干預審訊,以及錯誤依賴數碼證據等。其中一項較為外界關注的理據,是指原審裁判官在審訊中對辯方律師「兇神惡煞」,令辯方感受到壓力。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在2024年4月18日的判詞中反駁了這一點,指原審裁判官語調溫和,不見得有「兇神惡煞」的情況出現,並認為一名旁觀者應當期望大律師有一定心理質素,裁定上訴理據不成立。法官同時指出,婁子堅的罪行「的確惡劣」,判刑並非明顯過重,因此駁回上訴,婁子堅須即時服刑。婁子堅並未就此止步,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於2025年6月亦被駁回。至此,關於婁子堅的刑事定罪,已經走完了香港司法體系內的常規上訴途徑。婁子堅骨科這個稱呼所指向的刑事記錄,不再是一個仍在爭議中的指控,而是一個已經確定的法律事實。

婁子堅骨科的醫委會裁決:除牌九個月與「看不出悔意」

刑事程序結束之後,婁子堅面對的是醫務委員會的紀律研訊,而這一層的裁決,直接影響了婁子堅骨科作為一個專業身份的當前狀態。醫委會研訊小組於2025年9月1日對婁子堅進行研訊,並在同年10月刊憲公布裁決。小組的邏輯相當直接:根據《醫生註冊條例》,若醫生被裁定犯有任何可判處監禁的罪行,研訊小組可對其作出處分;而婁子堅的四項刑事定罪,被視為違紀的決定性證明,因此裁定他一項違紀指控罪成。在求情階段,婁子堅一方提出了「三年監督計劃」,但研訊小組認為並不合適,並明確指出看不出婁子堅有悔意,亦提到他不曾向事主及其丈夫道歉。最終,醫委會下令將婁子堅的姓名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去,為期九個月,且不設緩刑。這個裁決的意義在於,它不僅是刑事定罪的行政後續,更是專業規管機構對婁子堅行為與態度的一次獨立評價。九個月的除牌期雖然並非永久,但對於一位曾經以婁子堅骨科身份執業的專科醫生而言,這意味着在指定期間內他不能以註冊醫生身份行醫,其專業聲譽亦已受到公開而具體的記錄。

婁子堅骨科與香港市民的距離:搜尋一個名字時應該知道的事

對於正在尋找骨科醫生的香港市民來說,婁子堅的案例提供了一個不太令人舒服、但相當現實的提醒。我們習慣用「專科資格」與「診所評價」來判斷一位醫生是否值得信賴,但婁子堅骨科的例子說明,專業資格與個人操守之間並沒有必然的等號。一位醫生可以在2019年取得骨科專科資格,可以在醫委會記錄中不曾有違紀前科,但同時也可以因為與專業無關的刑事行為而被定罪、上訴失敗、最終被除牌。這不是說香港的骨科醫生普遍存在類似問題,而是說當你在搜尋婁子堅或任何醫生的背景時,值得把公開的紀律記錄與法庭新聞納入考量,而不是只看診所網站的自我介紹。婁子堅骨科的個案亦提醒市民,醫委會的紀律程序是獨立於刑事程序的:即使刑事上訴仍在進行,醫委會仍可在適當時候展開研訊;而當刑事定罪最終確定,專業規管機構的處分便會隨之而來。對於重視問責的香港市民而言,這套機制並非完美,但至少提供了一條可以追溯的公開記錄。婁子堅這個名字在搜尋結果中同時指向專業資格與刑事定罪,本身就是對「盲目信任權威」最直接的否定。